杜集区政府 杜集区人大 杜集区政协 杜集区纪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咨询
  • 网友:高吉胜 2015-09-08 IP:60.172.197.153主题: 我的房子何时能建
    内容: 我是杜集区葛塘村村民。2000年我村在村靠近公路的地方规划建批发市场。基本原则是谁的田地谁建房。占用集体土地的要交钱。全村几十户都沿路建起了房屋。而我家地头建房还需占用村部分集体土地,当时村里以建批发市场大门为理由没有同意我建房。2005年村工业园建设征地时。由于批发市场没有正式运转。不留大门了。我就给村提出要求在我地头建房.村两委研究后同意了。建房占用村集体土地部分村里收取我2000元钱押金。随后村长通知我把地头公路边的大沟架桥填平。准备建房。当我架好大桥,填平大沟。拉好材料准备建房时。我村一多年出嫁黄口乡的妇女百般阻挠。说这地方以前村长许诺给她了.她必须建。随后她依仗其娘家几个哥哥的势力强行建房,我去阻止时被他哥哥暴打。村里停止了其建房。而她在出嫁地黄口乡也已经分得土地。今年12月19日她又和其几个娘家哥强行建房。此事我已经多次反映到村和镇里.上面以此地有纠纷为由。都不同意双方建房。现在对方又强行建房。侵占我的土地。不知葛塘村和朔里镇的领导何时能维护我的正当建房权利。还我公平。难道还要等她把房子建好后在给我答复吗?
    回复:2011年6月起,高红英、高吉胜多次到镇去区反映两家宅基纠纷事项,经过镇村调处并形成处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 高红英,女,汉族,1964年9月29日出生,户籍属淮北市杜集区葛塘行政村孟寺43号,住朱庄矿工人村九村1074号。 高吉胜,男,汉族,1945年9月3日出生,系淮北市杜集区葛塘行政村村民,(其女高秀玲)住该村。 二、争议土地:朔里镇纵楼大市场对面,肖淮公路以东。南邻高吉堂住宅,北邻高红志住宅,东西均为空地,南北长长9.8米。 三、事由:2007年10月,高吉胜在该地架桥并填平门口大沟准备建房时,高红英以该地是村委会分给自己为理由阻止施工,双方在村委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多次起诉到法院。 四、事件经过: 经杜集区人民法院2009年12月8日判决((2009)杜行初字第0002号)审查查明:高红英在1985年结婚后户口没有迁移。1991年土地调整时,该队因疏忽没有给高红英分承包地。1997年7月高红英占用该宗地,1998年7月高红英向葛堂村委会提出分三间宅基地的书面申请,1998年7月高红英在占用的该地上下地基。1998年11月葛塘村委会决定将高红英占用的宗地作为承包地补给高红英。2001年12月15日葛堂村委会为高红英提交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申报表加盖村委会印章,记载的内容为“情况属实”。之后,高红英没有再继续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2005年12月15日,高吉胜以其子结婚,原有住房困难为由申请在该地上建房两间。其所在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未经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的程序,同意了高吉胜的申请。2006年申请取得杜集用(2006)字第02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07年10月,高吉胜在该地架桥并填平门口大沟准备建房时引发争议,并由此开始了几年的司法诉讼。 杜集区人民法院2008年12月8日判决((2008)杜民一初字第333号):高红英限期清除砖头,不得阻止高吉胜建房。 杜集区人民法院2009年12月8日判决((2009)杜行初字第0002号):撤销杜集区人民政府为高吉胜颁发的杜集用(2006)字第02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3月3日((2010)淮行终字第001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6月23日(2009)淮民一终字第0219号)判决:撤销杜集区人民法院2008年12月8日判决(2008)杜民一初字第333号民事判决,驳回高吉胜的起诉。 五、处理意见: (一)通过信访救助给与高红英处理众帮创业园区补偿地面附属物资金共2万元整(大写:贰万元整),此款一次性补偿到位。所争议的宅基地使用权归高红英所有,在不影响202省道拓宽的情况下,若要建房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二)通过信访救助,给高吉胜补偿5万元,即前期建桥、回填投入和几年打官司身心所受伤害补偿。村委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2013年初前),给高吉胜解决3间屋地皮(220平方米)。
    回复时间:2015-08-25
  • 网友:薛五 2015-05-27 IP:117.57.84.60主题: 咨询
    内容: 问一下我们这啥时能建新农村
    回复: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属朔里镇管辖,具体请与朔里镇人民政府联系。
    回复时间:2015-05-22
  • 网友:老家淮北 2015-09-07 IP:58.243.98.100主题: 朔里到土楼村的路什么时候修?
    内容: 朔里到土楼村的路多年来,破烂不堪,不知什么时候修?
    回复:土楼到沈集的路为朔里镇新修水泥道路,已由专人到现场实地勘察。
    回复时间:2015-05-22
  • 网友:基层教师 2012-03-25 IP:60.172.198.43主题: 09年评职的教师什么时候给兑现工资?
    内容: 你好!请问09年评的中高级职称(当时已经实行评聘结合,在学校有聘任名额的情况下评的),现在已经过去3年了!在10年让我们交过聘书,当时聘书写的是10年1月,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什么时候给我们兑现工资呀?等工资兑现了,10年1月至兑现日期的工资还给补吗?因为毕竟现在实行的是评聘结合呀!我也是学校有聘任名额的情况下才评的职称呀!怎么到现在都不给兑现工资呀?
    回复: 全市评聘结合后2009年度评审通过的教师现均未兑现职称工资。原因是我市事业单位从2010年开始实行岗位聘用,根据市、区人社部门要求,教师职称兑现工作应与岗位聘用一并进行。我区这两项工作已于2011年10月底完成材料上报,现已到等候审批阶段,因此项工作我市还有个别区县没有完成材料的上报,兑现职称工资还请您耐心等待。至于兑现时间以市人社部门审批执行的时间为准。
    回复时间:2012-03-21
  • 网友:李雷 2012-05-11 IP:117.57.64.67主题: 单身证明
    内容: 你好: 请问在在淮北买房子开单身证明的话是去民政局开吗?具体在哪个办公室?需要带什么东西? 盼复,谢谢! 李雷 2012.05.07
    回复:您好!是的,民政局大门向北30米处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事宜。请带上您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回复时间:2012-05-07
1 / 15123.... 尾页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