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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重拳出击惩拒执 力克执行难
浏览次数:2139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12

 

为切实打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淮北市杜集区法院注重精准发力、精准施策,针对执行偏松偏软问题,重拳出击,坚持公诉、自诉双模式并行,做到“三个到位”,有效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促使一些“疑难案”、“骨头案”得到了有效执行。今年以来,共司法拘留26人,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件,有力打出执行攻坚战的声势,切实把法律权威竖起来。

一是完善机制,外部联动到位。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对社会热点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大的执行联动合力。在全市率先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发布通告,在全区张贴、发布,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作查人找物工作机制,通过协同合作、网上追逃等措施迅速控制被执行人,对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决定拘留后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符合拒执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符合自诉条件的一律决定逮捕,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执和打上做到“两手硬”。公检法联合出台杜集区贯彻指导办理拒执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确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程序和实体标准,畅通打击拒执罪通道,形成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合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二是规范程序,内部把关到位。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打击拒执罪活动领导小组,执行局与立案庭、刑庭协作配合,案件立审执均在法院,协调推进打击拒执行为工作。明确重点,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暴力抗法,非法处置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情形作为打击重点。强化执行干警刑事审判意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对每一项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固定证据,及时、准确收集,提升办理打击拒执罪犯罪的能力。对于决定移送公安立案的,刑庭法官提前介入,把好材料审核关,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保证据材料充分、准确。明确案件转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标准,实现从拘留到拒执罪打击环节的有效对接。明确拒执罪自诉案件的审查、审判工作要求,提高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水平。通过刑执联合,促使自诉人与被告人签署刑事和解协议,受理的全市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顺利结案,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媒体记者看执行“皖北行”组现场跟踪报道。今年以来,已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3件,其中公诉案件2件、自诉案件1件,4名拒执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宣传,社会预防到位。强化权利义务告知,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法律后果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宣告。强化执行法治宣传,加强对拒执罪及相关解释的宣传,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展开强有力的舆论攻势。强化失信惩戒宣传,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合,整合全区宣传力量做好打击拒执宣传工作,提高“老赖”的社会知晓率,让“老赖”心有所痛、行有所惧。强化打击拒执罪专题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邀请媒体记者对进行体验式采访,对拒执案件宣判一起、公布一起,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和震慑。办理的《张道伟、石淑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入选安徽高院发布的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