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9作者: 吴晓潇 发布时间:2016-03-14 |
3月11日下午,矿山集办事处召开《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座谈会,全办机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部法律在家庭暴力的预防、惩治方面对社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还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给予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人员的合法权益以有效地司法保护。座谈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视频,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认为,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构建了防治家庭暴力中国模式,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反家庭暴力法》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进一步增强实施和学习《反家庭暴力法》法律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引导家庭进一步树立良好家风,努力成为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的倡导者、推动多部门合作开展反家暴的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