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5 发布时间:2015-05-08 |
2015年杜集区司法局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
杜集区司法局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二)、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三)、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四)、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五)、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
(一)以提升全区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1、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淮北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公务员学法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本领。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区大型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要做到“每季度一法”,统一学法资料和内容。下半年,组织全区公务人员进行普法考试。
2、以宣传宪法为中心,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格局,健立健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全区执法单位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2015年“宪法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重大节点宣传工作。
3、做好“六五”普法检查评比活动。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8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对区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进行检查,拾遗补缺,归纳总结,为我区迎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准备。
4、推进“校园第一课”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联合教育局在本年度开展“送法进课堂”、“我与家长同学法”、“法制演讲比赛”、“依法治教工作征文”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示范校”的创建和“法治少年”的评选工作。
5、抓好“法律六进”工作。重点宣传调解、诉讼、信访、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使用、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年度,各司法所在辖区普遍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普法宣讲活动。
6、加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为突出杜集法治文化特色,结合民主法制示范村、美好乡村建设,在全区范围内打造“1+5”法治文化阵地(“1”即区级文化苑,“5”即五个镇办法治特色广场)。区级法治文化苑设在矿山集南山村,设立法律知识宣传栏,树立大型LED显示屏、滚动式电子灯箱和音响,循环播放宣传法律知识,将现代化“声、光、电”宣传手段与传统法治宣传方式相结合,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各镇办因地制宜打造自已的乡村法治品牌。
(二)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不断深化基层工作建设成效
7、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本年度邀请资深法官和律师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观摩法庭调解,召开调解员经验交流会,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8、做强品牌特色。探索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子,各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多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维护地方稳定,打造自身调解品牌。11月,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影响调解案件”评选活动,评出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
9、聚光正能量,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水平,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义务献血”、“捐款献爱心”、“树典型,亮新风”等系列活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传递社区矫正正能量。
10、丰富社区矫正管理内容。认真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年度计划,建立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场所。组织开展“公益劳动进社区”、“孝敬老人,快乐自己”公益活动进敬老院,同时和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开展“进企业学技能”,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技能,顺利回归社会。
11、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社区矫正评估工作。要精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客观、真实、合法。
12、拓宽安置帮教工作途径。组织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用爱心传播帮教理念、用行动落实帮扶措施”、“大墙之外享新生、热心帮教促和谐”和“各方力量来相助、雨过天晴新生活”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整合社会力量,贯彻落实帮教政策。
13、依托社会企业建立社矫安帮平台。联系杜集区开发区、杜集区徽丰养牛场等企业,提供就业场地,提高劳动就业率,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和帮教率。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立足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水平
14、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要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调整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上半年,组织开展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建设”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批企业、开展一次义务咨询、讲一堂法制课、调处一起纠纷、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12月,邀请部分受援人召开座谈会,开展“受援人员评援助活动”,听取他们对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5、充实法律援助队伍,提升援助水平。本年度,通过招录公务员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提升援助水平,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16、继续推进“双联活动”。开展“双联活动”集中宣传周活动、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维权”、“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双联工作。
17、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分离”,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法检查”、“法律工作者诚信执业评选”等活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
18、抓班子、带队伍,筑牢党建基础。清廉的班子,严明的队伍才能作出一流的业绩。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区廉政建设要求,干警要清正廉洁,依法履职,党员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9、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市级优秀司法所为主线,夯实规范化建设基础。强化业务骨干和新进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定岗定责,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和动态考评机制。
20、司法业务用房将落成使用。年初我区司法业务用房开工建设,拟于年末建成并投入使用。
21、内强素质,提升形象。充分利用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在全区开展争创“优质司法所”、“优质服务单位”。12月,局机关将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部门概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34个,现有工作人员41名,其中公益性岗位13名,司机1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基层工作办公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办公室、交通事故调解庭、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高岳、矿山集、朔里、石台、段园5个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和形式解教人员过度性安置基地。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等
公用经费: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财政法〔2008〕1484号),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划分为三档:一档标准为2.1万元,二档标准为1,7万元,三档标准为1.4万元,此标准从2009年起实行,3年内达到标准。按二档标准,我局共有30人,每年的财政预算拨款经费需51万元。
项目经费:
项目一:普法经费。根据《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淮北市《“四五”普法规划》,普法经费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不低于0.3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社会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普法工作按以上标准,普法经费5万元。
项目二:社区矫正经费。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和省厅下发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社区矫正经费以不低于每名社矫人员每年1500元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我局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约250名,按以上标准,社区矫正经费每年15万元。
项目三:法律援助经费。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法〔2013〕800号),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律师办案实行“一案一补”,每件案件补助不低于400元。按此标准,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
项目四:人民调解经费。根据《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08年5月3日,杜集区下发《关于建立杜集区人民调解补贴激励机制的意见》,按每件20元到50元不等实行案件补贴。随经济发展,此标准应呈动态增长趋势。按此标准,人民调解经费每年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