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魏毅标已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莉莉代理检察长,由区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