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37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0 |
6月8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辖区朔里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周某某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22日21时40分许,被告人周某酒后驾驶贵C90T25小型轿车沿淮北市人民路自西向东行驶到东外环路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在车内睡着。2020年8月23日01时20分许,被淮北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经鉴定,周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mg/100ml,为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周某某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杜集区法院积极主动作为,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掀起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热潮。通过选取常见的典型案件,把庭审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祁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