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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浏览次数:498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1-16

 

2019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有机融合,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帮助,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一、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助力脱贫攻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中,立足检察职能,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对近三年刑事被害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农村地区所有符合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条件的,做到造册建档,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救助。

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紧密联系,明确涉案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建档立卡条件贫困群众为救助工作重点对象并优先办理,确保救急救需。二是主动对接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法院等相关单位,拓宽案件来源,相关单位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后,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确保应救即救。三是对本院近三年来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救助。如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办案人员从法院了解到司法救助线索后,及时到两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详细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确认其系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审查后决定对两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并发放9万元司法救助金。

二、积极办案,加快救助速度。

一是从快审查。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方式由“老百姓来院申请”转变为“干警主动出门办案”,深入需救助贫困当事人家中,宣传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帮助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加快案件材料收集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从快审查贫困当事人救助条件、救助依据等,缩短救助周期和审查办案期限。二是从快审批。及时向政法委请示确保尽快拨付当年司法救助金,确保及时救助。三是从快发放。严格救助金发放流程,根据救助人情况,健全救助金发放卷宗和台账,从快将救助金发放到贫困当事人手中,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最需要、最贫困、最无助的地方。

三、建立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强化人文关怀。

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杜集区检察院制订了相应的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在落实司法救助金后,杜集区检察院控申部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在回访过程中详细了解被救助人的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积极排解当事人情绪,对救助的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对在政策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如豆某某司法救助案,豆某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他人打成重伤,伤残程度为一级,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家庭生活困难。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在回访中,我们得知豆某某已用这笔救助金进行了治疗,改善了家庭生活。但因加害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也未能执行该案的赔偿。豆某某及其家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质疑。我们耐心向其解释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向法院了解该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将情况告知被救助人豆某某,排解了豆某某及其家人的情绪。

四、坚持扩大宣传面,增强社会认同。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积极运用“两微一端一网”、报刊等媒体,通过案例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线下”围绕案件公开答复、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司法救助知晓率,传递检察正能量。

(万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