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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4316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18

杜 集 区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月26日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杜集区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为杜集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01件,同比增长26.2%;审执结2317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3%,综合考评指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07件。对涉及国有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大调解力度,案件调撤率达67%。对因企业停产、改制或遭政策性关停,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做好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工作,被评为“全省双拥涉军维权工作先进法院”。

积极参与平安杜集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02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量刑规范化,落实刑事被告人着便装出庭的规定,依法保障人权。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经济开发区诉调对接站,加大巡回法庭诉调对接力度,及时有效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荣获“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进法院”称号。全面排查信访隐患,稳妥有序地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置工作,努力化解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应依法行政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0件,其中新类型案件11件。抓好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共执结案件588件,执结标的额达1.4亿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0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56人次,司法拘留13人次,对2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二、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量

以打造“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目标,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部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推行精细化服务,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配套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9%。加强便民设施建设,完善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服务热线,促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将简单民事案件引导到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小额案件由速裁法庭集中审理,缩短办案时间。加强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与村部、社区巡回办案点、调解工作站相结合,实现诉讼服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市窗口行业十佳文明窗口”。

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点,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法院门户网站与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的联动作用,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新模式,全面公开审判信息。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599篇;发布微博3400余条;进行庭审直播270余次,多次进入“阳光法院新媒体榜”。积极借助媒体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与电视台联合开办《淮北法苑》栏目,制作法治新闻节目。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50余人次参观法院。先后邀请500余名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上门走访、邀请评议案件、座谈交流30余次,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制度,40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陪审、听证及调解活动,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

四、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动队伍作风转变,坚持严字当头、实处入手,聚焦病灶源头,认真落实整改。积极推进“三个专项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预防和解决懒怠问题;强化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强化为民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强化司法廉洁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参加法官学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60余人次。法警大队全员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设立党风廉政教育室;在公共区域悬挂法律格言、廉政警句牌匾;精心打造文化墙、文化长廊,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法院书画展,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通过抓思想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文化建设,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办案质效显著提高。民商事法官和执行人员人均办案数超160件。3个案例获优秀案例,在全市法院精品案件、精品庭审、精品文书评选中得分第一。4名审判人员受到省高院表彰,李跃文法官荣获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五、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积极运用各类软件,审判事务、司法政务、各类档案和宣传信息工作全部实行线上管理。扩容网速,更新电脑,为干警开通手机网上办案办公功能,安装新浪庭审视频直播系统,升级执行指挥系统和远程提审系统,办案办公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改造监控系统,增设高清探头,确保审判、办公场所安全。诉讼服务中心新增大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叫号机、多功能查询机,安装pos机,切实方便群众。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纸质和电子卷宗同时存档,在全市县区单位中率先晋升“省特级”档案室,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2015年,杜集区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蝉联市级文明单位,被省高院作为“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单位推荐至最高法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区法院各项成绩和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官知识结构单一,处理案件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与案件大幅上升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少数法官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细致,个别案件处理程序不够严谨,引发案件当事人申诉信访,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三是随着司法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深层次矛盾开始显现,一些干警对改革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上产生了波动;四是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先进法院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的主要工作

 

杜集区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人民法院工作中,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切实服务中心工作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涉众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调转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着力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纠纷,为推进高铁联络线、口子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推行法官员额制,确保法官集中在审判一线。做好法院人财物由省级统管的衔接工作,保证各项审判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把好案件质量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做好干警的思想引导工作,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确保改革时期人心不散、队伍不乱、质效不减,顺利完成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

三、着力抓好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当法官为什么、怎样当好法官”的问题,深入开展向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法官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法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促进提升整体司法水平。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纯洁法院队伍。

四、合力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互联网+”建设,围绕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大力推进视频监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审判管理中心建设。改造升级审委会系统,购置办公自动化云桌面系统,完善科技法庭功能,改造视频会议室,提高办公办案自动化水平。尽快启动电子签章,提高办案效率。力争将石台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列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扩大诉讼服务站使用面积,方便人民群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杜集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面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建设“精致淮北、美好杜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关于报告相关用语的说明

 

1、立案登记制:是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套以诉讼为核心、各种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包括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类型,非诉讼方式主要包括调解、和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同时,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4、限制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5、12368服务热线: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为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服务投诉、问题举报、工作建议等服务。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055112368”号码由省高院转入到全省所有法院,也可拨打“12368”转入到服务区所在中级法院12368接听,还可拨打各基层法院接听绑定的普通固话号码直接连线基层法院。杜集区人民法院12368热线绑定固定电话号码为4312368,自2015年6月开通使用。

 

6、阳光法院新媒体榜:由人民网舆情检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出品,通过对全国法院系统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账号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从“传播力”、“服务力”、“互动力”和“庭审透明力”四个维度,评估各地阳光法院的新媒体建设成果。

 

7、法院标准化建设:包括审判流程标准规范、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判文书标准规范、统计信息标准规范和审理案件案号规范等诸多方面,目的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对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8、法官员额制:是在法院现有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法院所辖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官的员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新的审判运行机制,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制度,从而保障法官队伍的公正高效。《安徽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安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案件数量等因素,以全省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为基数,按照确保85%以上的司法人员直接投入办案工作的原则,设定法官比例为占编39%。同时规定首次遴选,各级法院按照省高院核定的法官员额数,并预留10%左右,确定用于遴选的法官员额。

 

9、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设定,以“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为目标,具体包括: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力争2017年底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