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37作者: 段寒露 发布时间:2016-05-04 |
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矿山集街道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建立社区干部档案的通知》,开展村(社区)干部建档工作。
一是统一建档对象。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任职档案。按照村干部任职时间前后接续的原则,采取历任村干部任职年限倒推、面对面对接等办法,全面掌握村干部任职时间,经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严格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切实做到从严、从实、从细,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二是统一建档内容。村干部建档内容主要包括履历资料,鉴定、考核资料,学历资料,入党资料,奖励、处分资料,任职资料,以及其它应归档的资料等七大类。
三是统一建档要求。按照真实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审查相关归档材料,仔细甄别材料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真实完整地反映干部的思想工作历程。根据农村实际,除任免职文件、入党材料、处分材料以及有必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外,对于其它虽在归档范围、已无从考证的材料,可暂时不列入档案。从今年起,按照建档内容和要求,及时完整地建立村干部个人档案。村干部档案将作为享受离任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是统一档案管理。村干部档案由各街道党工委统一搜集、整理、立卷保存和管理,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归档、管理的要求执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五是统一建章立制。建立档案收集整理、借阅登记、定期核查、管理保护等制度,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确保村干部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