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06作者: 周曼 信息来源: 区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04-28 |
为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吏要求,杜集区着力用良好导向选拔好干部,把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执行标准上从严。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从“三严三实”上辩德才,注重在信访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征地拆迁、文明创建等工作一线考察和识别干部,广泛收集干部日常信息,全面了解干部、评价干部,真正把“重品行、敢担当、能干事、守规矩、口碑好”的干部用起来。
在执行程序上从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关键环节工作,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使程序成为选人用人不可逾越的屏障。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认真把好“事前监督”关,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在日常监督上从严。采用发生重大事项即时报告、提拔重用时报告、年终集中报告等方式,规范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情况;制定《科级干部提醒谈话暂行办法》、《区管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谈话、任免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制定《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审计工作的预警防范作用;对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证件进行统一保管;加强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情况,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实行全程纪实制度,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