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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里司法所解答: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呢?
浏览次数:232作者: 张松玲   信息来源: 朔里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3-11

    3月10日下午,朔里镇某村的李女士来到了朔里司法所咨询这样一件事情:李女士在某矿上上班,国家现在放开了二孩政策,李女士想在要个孩子,李女士想咨询:关于女职工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呢?

    朔里司法所为李女士解答:“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两个部分,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是国家法定的产假,关于奖励假的天数,各地规定不一。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单位引导给予以下奖励:女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

    省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对女性职工的“产假”给予明确的时间保证,其中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安徽省女职工的产假一般为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