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2 信息来源: 段园镇发布时间:2016-02-29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工作效率,增强干部干事热情,杜集区段园镇制定《段园镇机关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由四部分组成,实行百分之。
一、日常出勤情况(30分)
1、考勤分为正常点名与随机抽查。正常点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随机抽查由镇纪委、组织部负责。机关考勤实行双罚制,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并扣0.5分,旷工一次扣30元并扣1分。临时有紧急安排,应提前到党政办公室请假并由分管领导于点名时做出说明。
2、党政办公室每月汇总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并由镇主要领导在当月考勤汇总表上签字,交由财政所从当月工资中扣发(垂直部门人员从年终奖金中扣发)。年终考勤汇总所扣分数累计不超过30分。
3、严格请销假制度。凡机关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请假期限:1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日内由分管副书记批准;3日以上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并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凡不履行销假和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4、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扣发第十三个月工资,垂直部门人员、聘用人员扣发年终奖金。另在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二、个人工作自评(10分)
个人自评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执行,每次评分为5分,个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为自己打分,并上交工作总结。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自评分数由考核组根据个人自评分数与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后确定。
三、包村工作情况(30分)
1、季度奖惩。镇针对机关人员所包村的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奖惩,机关人员的奖惩数额按所包村负责人的奖惩数额减半的平均数执行。
2、民主测评。年终由镇组织部组织包村领导、村两委班子对机关人员下村情况、帮助所包村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总分30分,其中包村领导占15分,村两委干部占15分。(未包村人员由分管领导评议和部门工作人员互评组成,各占15分)
四、德、绩、廉情况(30分)
德、绩、廉情况各占10分,每年年底由全体机关人员互评,测评表由考核组统一印制,汇总。其中,班子成员评分与机关人员评分分别计算,班子成员占总分60%,一般工作人员占总分40%。
对于考核结果,根据综合考评前10名为优秀,后2名为不称职,后3—4名为基本称职,其余为称职。
1、优秀。考核前10名作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年度先进予以表彰。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前3名的,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人选。
2、称职。年终奖金全额发放。
3、基本称职。年终奖金全额发放,给予诫勉谈话,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三个月予以整改。
4、不称职。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行政及参公人员扣发十三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聘用人员减半执行,并且一年内不得推荐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5、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或报请区劳动人事部门给予待岗、离岗安排,待岗、离岗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属市、区直管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为后2名的,实行通报批评,并把通报送交市、区直管部门。
6、对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将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