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5作者: 张洁华 信息来源: 矿山集安监站发布时间:2016-02-02 |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求你们能真正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消除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这是矿山集办事处副主任宋永华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为加强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了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矿山集办事处坚持实行了重点隐患单位约谈制度。约谈对象为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型单位以及其他重点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约谈主要向被约谈单位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出整改要求,听取被约谈单位重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确定整改方案。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逾期不能整改的,予以停产整顿。
通过约谈,被约谈单位表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及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