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4作者: 张洁华 信息来源: 矿山集安监站发布时间:2015-12-30 |
矿山集办事处按照杜集区2016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方案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坚持“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查工作,对办事处辖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进行了规范。
办事处查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烟花爆竹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二、零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在销售场所悬挂张贴。三、烟花爆竹零售场所是否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四、零售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通过仔细地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办事处严格限期进行整改,从而确保辖区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