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6作者: 葛艳丽 信息来源: 石台镇国土所发布时间:2015-12-14 |
石台国土所坚持土地执法巡查确实做到“四早”,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早知道。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了解建设用地项目,在政府主导的用地项目中,该所当好参谋助手,全面掌握辖区内用地信息,对未经批准的项目用地早宣传、早制止、不占地,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早发现。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坚持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土地动态巡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早报告。一经发现有违法用地的行为,在第一时间上报,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向国土执法监察大队报告,争取多方支持,共同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早制止。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就要在第一时间制止,并让违法户主和村土地信息员共同参与作证签字,记录谈话内容,绘制平面图,拍摄现场图片,将每一宗涉土违法案件都办成“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