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政府 杜集区人大 杜集区政协 杜集区纪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新闻中心 / 乡镇动态
石台镇实行安全隐患月通报制度
浏览次数:69作者: 汪晓梅   信息来源: 石台镇安监站发布时间:2015-12-1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消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彻底排查和清除生产、经营等单位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轻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石台镇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制定安全隐患月通报制度。

    一是各村居、各单位对本辖区及监管范围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并当日将巡查结果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辖区内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报送给行业分管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是安监站加大巡查力度、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对辖区内的违法线索进行举报,对核实的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周周清及时处理,确保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三是对安全隐患实行月通报,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具体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对上月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予治理等情况严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镇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