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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纪委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浏览次数:414作者: 杜集区纪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 杜集区纪委发布时间:2015-04-16

     2014年,杜集区纪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杜集工作大局,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腐败,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责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协助和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前提。一是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向区委汇报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先后10次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提请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查办案件等反腐倡廉工作重大事项。就落实主体责任问题约谈5个镇(街道)党委书记,组织镇(街道)党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接受提问和评议,有效强化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协助区委建立责任体系。牵头起草全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任务分解到17名区级领导和51个区直主责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使各级各部门及其班子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了标准明确、内容清晰的责任体系。三是认真组织检查考核。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年中对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加以整改。今年3月中旬,牵头成立9个考核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对全区55家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2013年度区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家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

      坚持把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作为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化作风建设督查,坚决遏制“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紧盯 “四风”和“ 小四风”问题,严明各项纪律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取上下联动、交叉互查等形式,组织开展12次明查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集中公开曝光,形成了强烈震慑和警示,有效遏制了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等歪风邪气,带动了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收缴违规房款12.4万元。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腾退办公用房74间、2048平方米,对腾退的办公用房进行妥善处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四位一体”民主考评机关工作,对2013年度民主考评排名末位的5家单位和2个重点科室,责令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和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帮助群众解决问题85个,受到人民群众好评。三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会同有关单位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加强对招商引资、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文明城市创建、美好乡村建设等11大类42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0项,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有效提升了执行力。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村级换届工作圆满成功。

      三、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一是坚决落实查办案件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和上级纪委办案要求,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现象,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办、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使严查严处成为新常态。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5件(其中重件96件),初核83件,立案42件,处分党员干部3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区纪委重点查办了8名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镇(街道)纪委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1件。全年立案数、区纪委自办案件数和处分党员干部数同比增长91%、100%和73%,区、镇(街道)两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积极创新办案方式。完善大要案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大案件线索梳理排查力度,坚持快查快结,重事实、重证据,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函询、约谈等方式了解核实和纠正处理,对5名科级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和信访约谈,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四、统筹推进治本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增量

      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组织全区县级干部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区直机关、镇(街道)和村(居)党员干部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先后两次组织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承诺签名。建立省、市、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2个,更新了开渠西路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公益广告,免费发放中小学廉洁教育读本2000余册,营造了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完善《区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四议四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修订《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区直、镇(街道)党政正职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对新提拔和交流的20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和廉政谈话,组织述职述廉560人次,组织开展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0人次,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363名科级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完善巩固开放式常委会, 2次邀请 “三代表一委员”列席、旁听区委常委会。把试点成果向区政府和镇(街道)延伸,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结合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项目和资金延伸,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管理,加强村(居)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强化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