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25作者: 杜集区纪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 杜集区纪委发布时间:2015-04-15 |
2015年以来,朔里镇党委政府开展了“走村居、访万户、察民情、问民难、解民忧”活动,为切实强化全镇“大走访”活动工作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镇纪委对走访干部提出“十必须、十不准”的纪律要求:
一是必须俯下身子,放下架子,走村入户,融入群众。不准缺位不作为。
二是必须注重自身形象,谨言慎行,保持良好干部形象。不准随意影响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是必须带头宣讲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让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文明新风等走进千家万户。不准只动腿,不动口。
四是必须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查找和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不准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
五是必须为群众着想,尊重他们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不准损害群众利益。
六是必须察民情、问民难、解民忧,做到帮助而不命令,引导而不强迫。不准蛮干硬干,伤害群众感情。
七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不准蜻蜓点水,作风漂浮,滥用权力。
八是必须服从大局,服从大走访领导小组安排和管理,充分尊重村(居)干部群众。不准我行我素、另搞一套。
九是必须克已奉公。走访期间必须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不准以权谋私,增加村居负担。
十是必须经常性地深入包联户家中,切实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准心浮气躁。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免职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据党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