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12 信息来源: 杜集区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9-03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纪委通知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规范从政行为,把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作为严明纪律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违规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
二、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举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和明查暗访。节日期间,区纪委设立举报电话:3091427、3094811、3091927,举报信请寄区纪委信访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从严从重追责。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两节”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对相关人员和领导采取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健全完善制度。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开展“小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用制度机制形式加以固化,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及典型案件查处曝光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区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jqjwb@126.com。
中共杜集区纪委
杜集区监察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