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杜集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浏览次数:1993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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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社矫安帮基地、法律援助中心、日月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贯彻《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局该项活动全面开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杜集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徐钦敏 局长
副组长:黄若飞 副局长
陈晓磊 副局长
成 员:姬晓娟 高岳司法所所长
王 娟 矿山集司法所所长
陈 鹏 石台司法所所长
余迎力 朔里司法所所长
黄昌锋 段园司法所所长
冯兴雷 社矫安帮基地主任
李 林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亚琳 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事项。
2、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局各阶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形成活动长效机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 任:黄若飞 副局长(兼)
成 员:李 燕 办公室副主任
程铄雯 办公室科员
(二)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汇总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2、负责与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联系。
3、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及时上报各阶段的活动小结。
4、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反映动态,交流活动经验。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杜集区司法局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