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政府
杜集区人大
杜集区政协
杜集区纪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人大简介
人大要闻
人大会议
监督工作
府院之声
代表工作
法制法规
主任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场景服务
/
户籍办理
结婚迁户
浏览次数:
731
信息来源: 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3-09-01
办理条件:
1、本市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的婚迁户口
2、本市农业户口之间的婚迁户口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分户)登记表》
2、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申请入户登记表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农民工租房不可落户——关于对农民工在安徽...
下一条:
淮北市公安局户籍办理工作补充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