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的通知
浏览次数:718 信息来源: 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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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有关规定,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将对节电情况不定期抽查。具体要求: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设置目标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温度设置不得高于摄氏20度且在已经供应暖气的房间内不开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尽量利用自然光,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等空耗现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待机消耗。严格区分照明电路和空调专用电路,不得将空调等高耗能用电器安装在照明电路上,以免烧毁电路和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