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09 信息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2-12-19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考核自评表要求自评打分,充实和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年底迎检准备工作。并将自评打分表和有关资料(纸质和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djqxxzx@126.com
2012年12月10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淮政务办〔2012〕2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和《关于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通知》(淮目标办〔2010〕2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秘〔2012〕73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淮政务办〔2012〕2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直驻淮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结合今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参照历年考评做法,对考核项目作相应调整。根据今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安排,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办” 文件精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和集中宣传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等纳入考评重点内容。
三、考评程序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总分。按照自评占20%、网上测评占20%、民主评议占30%、年底考评打分占30%的比值确定考核成绩;未纳入政风和行风评议范围的单位,按照自评20%、网上测评30%、年底考评打分50%的比值确定考核成绩。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考评结果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中央、省驻淮有关单位的考评结果,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一)自评。各县区和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自评(见附件一、附件二)和总结报告工作。市直单位不涉及政务服务、办事公开中考评项目的,相应分项自评得分值满分。自评得分项目要依次提供相关证明附件(属主动公开的,只需提供网上发布链接地址,链接可加附页,附页链接要逐一标明考评分项)。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打分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资格。
(二)网上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评分和网民打分两个部分。按照《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测评标准》和《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测评标准》,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测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网民打分系统页面,广大网民将以满意度为标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在线评价。网上测评工作安排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进行。
(三)民主评议。待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结束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把民主评议机关考核结果中“政务公开”项目得分作为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的依据。
(四)年底考评打分。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年底考核工作不再单独进行,与各单位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并进行。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平时掌握及政务公开月季度通报情况和各单位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反馈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于2013年初根据规定比例将各单位自评、网上测评、民主评议、考核得分合成确定各单位考核成绩,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市政务公开办电话:3111078,邮箱:hbzwgkbgs@163.com
附件:1、2012年县(区)政务公开考核自评表
2、2012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自评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县(区)政务公开考核自评表(100分)
自评单位:(盖章)自评得分:
考评 项目 |
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得分证明 附件 | |
组织 推进 (15分) |
落实中央、省“两办”文件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
4 |
制定具体举措落实“两办”文件。健全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小组;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解决实际问题。 | |||
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
3 |
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本辖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 | ||||
履行工作职责 |
2 |
有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 ||||
推进“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和集中宣传活动情况 |
6 |
“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集中宣传有方案、有部署、有活动、有效果; | ||||
政务 公开 (25分) |
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
开展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组织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工作,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 |
3 |
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有文件)。职权目录、流程图经备案后按规定向社会发布 | ||
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 |
3 |
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的相关文件及创新举措。 | ||||
加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
2 |
积极推进建立统一电子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 ||||
办事 公开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2 |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淮政务办〔2011〕19号),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涉及民生的领域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规范服务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基本规范进行部署推进和监督。 | |||
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行为 |
2 |
贯彻《淮北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推进建立统一的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 | ||||
推进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
2 |
有相应制度规范;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发布 |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关心事项 |
4 |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淮政务办〔2011〕18号),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 | |||
示范点建设 |
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细则,发挥带动辐射作用 |
3 |
有部署或创建方案及相应措施保障;有示范点建设标准文件;示范点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 |||
政府 信息 公开 (25分) |
主动 公开 |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
1 |
规范编制和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 | ||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
1 |
有相关文件资料 |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
8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信息公开。 | ||||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
6 |
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 | ||||
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
1 |
有制度方案 | ||||
依申请公开 |
及时规范办理网上和书面依申请 |
3 |
及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回复和处理网上依申请和书面依申请,书面依申请要做好详细记录和保存 | |||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
1 |
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 ||||
发布 协调 |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
1 |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协调机制运行程序,有征求意见文书档案 | |||
保密 审查 |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1 |
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 |||
年度 报告 |
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
2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完整,每年1月31日前公布并报送 | |||
政务服务 (10分) |
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
3 |
构建和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 |||
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实行首席代表制 |
3 |
除经批准外,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办理,便民服务项目原则上进中心办理;授予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办理权、协调权、督办权 | ||||
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 |
2 |
有窗口标准化建设文件,窗口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等资料;有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的方案或措施 | ||||
审批服务方式有创新 |
2 |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六个一”工作机制等审批方式 | ||||
公开 渠道 建设 (10分)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栏目)建设 |
4 |
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实现信息公开网与门户网有效整合。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栏目规范完善而不多余重复。 | |||
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 |
2 |
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丰富多样 | ||||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 |
2 |
加强网络问政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 ||||
在政务服务中心、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点 |
2 |
查阅点应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配备专用上网查阅设备,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 | ||||
监督 保障 (15分) |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统计、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
4 |
有制度规范文件,并公开发布 | |||
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
2 |
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有受理、查处、反馈文书记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有规范完整案卷;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 ||||
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 |
3 |
有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及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习、培训、交流等举措;人事部门及行政学院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司法部门把政务公开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法制部门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重要内容 | ||||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
3 |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实际效果调查,有实际效果和社会反映取得新进展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 ||||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
3 |
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政务公开动态信息被国家、省及市政务公开简报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采用 |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为参评单位必填表格,盖章后与自评总结同时报送。
2.得分栏要根据开展工作实际情况填写,有扣分因素,必须扣除相应分值。
3.得分证明附件栏填写所提供纸质附件名称;属主动公开的,只需提供网上发布链接地址。
附件2:
2012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自评表(100分)
自评单位:(盖章)自评得分:
考评 项目 |
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得分证明 附件 | |
组织 推进 (15分) |
落实中央、省“两办”文件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
4 |
制定具体举措落实“两办”文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解决实际问题 | |||
有必要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
3 |
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 | ||||
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
2 |
有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保障等措施 | ||||
推进“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和集中宣传活动情况 |
6 |
“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集中宣传有方案、有部署、有活动、有效果; | ||||
政务 公开 (25分) |
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
开展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组织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工作,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 |
3 |
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有文件)。职权目录、流程图经备案后按规定向社会发布 | ||
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 |
3 |
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的相关文件及创新举措。 | ||||
加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
2 |
积极推进建立统一电子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 ||||
办事 公开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2 |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淮政务办〔2011〕19号),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涉及民生的领域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规范服务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基本规范进行部署推进和监督。 | |||
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行为 |
2 |
贯彻《淮北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 | ||||
推进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
2 |
有相应制度规范;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发布 | ||||
示范点建设 |
系统内部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
3 |
有部署或创建方案及相应措施保障;有示范点建设标准文件 | |||
政府 信息 公开 (25分) |
主动 公开 |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
1 |
规范编制和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新增目录要规范合理,并报市政务公开办 | ||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
1 |
有相关文件资料 |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
8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信息公开。(涉及上述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单位不及时全面公开重点信息相应扣分,不涉及上述项目的自评得该分值满分) | ||||
推进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 |
6 |
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 | ||||
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
1 |
有制度方案 | ||||
依申请公开 |
及时规范办理网上和书面依申请 |
3 |
及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回复和处理网上依申请和书面依申请,书面依申请要做好详细记录和保存 | |||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
1 |
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明确受理场所、机构人员 | ||||
发布 协调 |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
1 |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协调机制运行程序,有征求意见文书档案 | |||
保密 审查 |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1 |
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 |||
年度 报告 |
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完整,每年1月31日前公布并报送 | |||
政务服务 (10分) |
推进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3 |
除经批准外,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办理;便民服务项目原则上进中心办理 | |||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构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 |
3 |
有具体实施文件和举措 | ||||
推进首席代表制度 |
2 |
授予首席代表现场办理权、协调权、督办权 | ||||
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 |
2 |
窗口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资料 | ||||
公开 渠道 建设 (10分)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栏目建设 |
4 |
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实现信息公开网与门户网有效整合。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栏目规范完善而不多余重复。 | |||
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 |
2 |
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丰富多样 | ||||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 |
2 |
加强网络问政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具体落实或操作方法上有所创新。 | ||||
设置查阅室(点) |
2 |
查阅点应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配备专用上网查阅设备,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 | ||||
监督 保障 (15分) |
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统计、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
4 |
有制度规范文件,并公开发布 | |||
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
2 |
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有受理、查处、反馈文书记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有规范完整案卷;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 ||||
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 |
3 |
有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安排,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 ||||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
3 |
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实际效果调查,有实际效果和社会反映取得新进展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 ||||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
3 |
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政务公开动态信息被国家、省及市政务公开简报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采用 |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为参评单位必填表格,盖章后与自评总结同时报送。
2.得分栏要根据开展工作实际情况填写,有扣分因素,必须扣除相应分值。
3.得分证明附件栏填写所提供纸质附件名称;属主动公开的,只需提供网上发布链接地址。
附件下载:政务公开文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