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15日
原文: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_淮政务办〔201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