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31 信息来源: 杜集区市容局发布时间:2012-07-19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测评材料收集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提供材料的时间跨度原则为2012年元月至2012年7月。
二、内容范围
各责任单位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提供各类材料。
三、收集整理工作要求
1、收集整理
各责任单位收集的材料主要由文字资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组成。
(1)文字资料以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
(2)图片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冲洗照片,每页一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基本要素;图片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音像材料要刻录成光碟,光碟表面及其包装盒须附相应内容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测评标准编号、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要素。
2、印证标识
对内容多,不能直观反映测评内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红色水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且不能压盖文字。
3、统计口径
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特别注明的除外)。
4、审核要求
对文字类的材料根据测评标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材料审核“符合”的要求逐条提供。“符合”的要求是:有计划、制度和机制、有活动、保障措施;有特色和成效。
5、《测评材料提交表》填写
对照测评标准,每一测评小项单独填写一份《测评材料提交表》(见附件1)。结论性说明的填写:
属于数字类材料,结论为相应数字,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
属于文字类材料,要根据每一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结论性说明要注重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字数在200—500字左右。
四、格式要求
1、原始材料排序
材料级别顺序:中央、省级各相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区、镇、社区等。
材料类别顺序:①文件;②工作安排(方案、计划);③相关制度;④通知;⑤信息(简报);⑥图片;⑦新闻报道;⑧奖励;⑨总结;⑩音像资料。
2、材料用纸
所有材料一律使用国标标准A4型复印纸 (除原件外),每页22行,凡提供的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清晰,纸张干净整洁,无褶皱,不符合要求的应采用复印形式转化。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带文号文件必须使用红头文件纸打印,或复印原件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版面设置
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2.2厘米;左边距2.5厘米;右边距2.2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4、字体字号
《材料提交表》、《目录》等必须使用规定字体、字号。除文件原件外,加工形成的文字材料总标题用宋体2号加黑。①一级标题(题名):3号黑体;②二级标题(题名):3号楷体;③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及正文:3号仿宋体;④数字、年月日: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⑤落款(署名):3号仿宋体。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一份,同时自备留存一份。
2、全区各责任单位报送材料要在2012年7月22日前全部报送完毕。
3、所有原始材料和《材料提交表》均须由出具单位在材料右上角处加盖公章。
4、《材料提交表》、所报送材料的《目录》需提交电子文档,并注明“XX单位”字样。
联系电话:3090055、2152979
办公地点:区创建指挥部(市容局会议室)。
附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结论表
附4: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材料提交表
附5: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材料结论表
杜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
附件1:
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提交表 | ||
测评内容序号: |
编号: |
提供部门: |
负责人签字: |
部门盖章: |
提交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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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卷内材料目录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序号:
序号 |
出具部门 |
文号 |
材料标题 |
日期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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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结论表
测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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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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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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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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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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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材料提交表 | ||
测评内容序号 |
编号: |
提供部门: |
负责人签字: |
部门盖章: |
提交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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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材料
结 论 表
测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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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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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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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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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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