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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杜集区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2573   信息来源: 杜集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07-09

   杜政办〔2012〕42号

关于印发杜集区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杜集区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杜集区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6月26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区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街道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明显减少一般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杜集区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许  成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赵  军    杜集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王国化    杜集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杨振鹤    杜集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杜集区公安消防大队,赵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王国化、杨振鹤组成。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范。

     一是全力整治火灾隐患。7月5日前,各单位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评估,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7月底前,完成国务院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8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国庆节前后,开展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和期间,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集中检查。凡发现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等非法违法建筑,必须按照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执法手段,督促社会单位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整改消除;凡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短时间难以整改的,必须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二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7月底前,各镇(办)、要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到位,确保每个网格有人抓、有人管。9月底前,要发动综治办、居委会、村委会、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小单位、小场所全部排查一遍,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是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7月底前,消防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统一发布社会单位自查考评通告;要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督促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动态预警、动态监管。从8月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月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

     四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7月中旬前,全区要全部完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全部开通“96119”隐患举报电话,全面建立并落实受理查处、分类移送、跟踪督办、分析研判、集中整治、曝光奖励、反馈答复等工作机制。7月底前,各单位要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一是加强实地熟悉演练。消防部门要深化全员练兵,强化攻坚组和指挥员培训,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要结合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调查和测试工作制定详细辖区单位“六熟悉”计划,明确每月、每周的具体任务。8月底前,以辖区最大危险源为对象,科学划分灾情等级,立足现有人员装备,明确力量编成、组织指挥、作战行动、社会联动、勤务保障等内容,并通过实战演练和实地测试不断修订完善。9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逐个逐类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

     二是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各单位要立足灭大火、救大灾,制定完善跨区域灭火救援和通信保障预案,加强机动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组织指挥和战勤保障机制。要大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远程投送和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跨区域实战拉动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落实保障,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灾害事故准备。

     三是做好战勤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执勤备战检查,重点是车辆器材装备技术性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要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8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社会联勤单位参加的战勤保障演练。

     四是严格落实战备要求。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完善遂行指挥作战机制。凡辖区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或发生重大、特殊灾害事故,人员要立即遂行作战,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要落实“警力下沉”,充实基层一线灭火救援执勤力量,加强第一出动,提高出动等级,从人员、器材上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的配置,切实增强第一到场力量的疏散能力、救助能力、控火能力和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广泛开展媒体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体,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联合宣传、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7月底前,要集中举办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启动仪式,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培训。9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镇(办)、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党的十八大开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三、工作步骤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25日至75日)。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5日至930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调度会,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灭火救援演练等工作。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通报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责任。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民政部门负责督导检查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城建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集中供热、供水和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督导检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和船舶;商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歌舞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排查广播电视设施;卫生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场所;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总结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通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合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整治。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建立健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明确警务督察、宣传、治安、消防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协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和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四)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单位要制定落实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奖惩措施,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和队伍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成效实施考评奖惩。

      (注:各单位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3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12日和27日前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