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091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07-04 |
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 知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有五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事项。
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并于会前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一名副区长,区政协一名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镇办人大负责人及应邀代表按时列席会议。
请报告单位和任职人员按照议题要求,认真准备报告材料和供职报告。报告材料(一式40份)于2012年7月17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