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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的通知
浏览次数:2051   发布时间:2010-03-24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营造“亲商、安商、便商、利商”氛围,推动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实现争先进位、率先崛起,市政府决定对外来投资者颁发《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区域

    优惠卡发放区域为市辖三区和市经济开发区。

    二、发放对象

    外来投资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三、优惠内容

    凡获得《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在淮投资经营期间享受以下待遇和优惠服务:

    (一)在自愿的情况下,可应邀列席市有关经济工作会议,了解我市有关经济政策制定和调整情况。

    (二)在评选荣誉市民、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时,可被优先推荐为候选人。

    (三)投资经营的企业可优先得到引资单位或投资项目所在地、招商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报批手续全程代办等跟踪服务。

    (四)可优先享受公安机关开辟的出入境“绿色通道”。即办理各类证件、签证、签注,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台商申请一年以内入出境签注,实行按需申领。

    (五)乘坐的工作专用车辆(六人以下座位的小型车辆)养路费征缴,由交通部门上门服务;在我市境内途中行驶时免于检查,保证正常通行。

    (六)乘坐的工作专用车辆(同上)在市区各收费站点凭卡免交通行费(不含高速公路站点)。

    (七)卫生部门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门设立“客商病房”。持卡人就医时由导医全程陪同,帮助办理门诊、急诊和住院等手续,优先安排专家、专科诊治,医疗费用优惠30%;到医院体检时,体检费减半收取。

    (八)子女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不受学区限制,免收借读费。

    (九)到市区旅游景点参观游览免购门票。

    四、申报、审核及颁发

    (一)申报。符合颁发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市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申报表》。

    (二)审核。由市优化办和市外资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投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资金、纳税情况和投资经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其中,市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市开发区负责初核,市开发区以外的企业由市外资办负责初核。

    (三)颁发。经初核和审核,符合颁发条件的企业由市优化办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颁发。

    五、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使用期为两年,到期后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新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持卡人的投资撤离我市或不再进行生产经营的,其优惠卡随即注销;优惠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复制;遗失后要及时向市优化办报告,并申请补办;持卡人在使用优惠卡时,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

    (二)管理。《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由市优化办负责制发和日常使用管理。当持卡人遇到服务和优惠政策不落实时,可向市优化办投诉反映或咨询(电话:3111100),市优化办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六、几点要求

    (一)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颁发《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对于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招商引资、树立淮北形象的重要意义。

    (二)涉及提供服务和优惠的相关部门要指定    专人负责,坚决贯彻执行服务和优惠的内容。凡阻挠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濉溪县可参照执行,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办法。

    (四)《淮北市外商投资优惠卡》所涉及事项由市优化办、市外资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