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玉军辞去区十一届人大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5年9月26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李玉军提出辞去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玉军辞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