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6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05 |
把法庭“搬”进村委会,用真实案例上好法治课。5月29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在南山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法官以案释法,将司法服务与法治教育精准送达基层一线,现场数十名群众及六名人大代表参与旁听。
庭审开始前,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向旁听村民普及刑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非法集资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的应用,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本次审理的故意伤害案,缘起于一起琐事纠纷。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酒后因下车问题发生口角,双方情绪激动下发生肢体冲突,在互相殴打过程中,王某的行为导致李某左侧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认真听取陈述,细致查明案件事实,并当庭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人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当庭认罪悔罪。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庭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
旁听庭审的村民纷纷表示,这场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件审理过程,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大家直观认识到冲动行事、诉诸暴力不仅无法解决矛盾,还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此次巡回审判是杜集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行动。通过将法庭“搬”到乡村一线,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过程,并结合庭审开展精准普法,有效增进了群众对法律知识和司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注入了坚实司法力量。
一审:徐晓雯
二审:魏雅琦
三审: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