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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评析会
浏览次数:396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08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推动“走在前列 争创一流”活动扎实开展,4月2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评析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利萍主持,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及被发改案件承办法官参加会议。

审判管理办公室通报分析第一季度发改案件情况,被发改案件承办法官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自评,剖析问题根源、反思不足。审委会委员针对相关案件进行点评,指出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举措。随后会议传达了全市民事发改案件评析会会议精神及2024年部分民事案件裁判思路。

王利萍强调,一是要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发改案件评析会不是“揭短会”,而是“提升会”。发改案件是反映案件质量的根本,通过“复盘-整改-提升”,将发改案件转化为司法能力、办案质量提升的“磨刀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精品,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挖细究查清事实,抽丝剥茧理清法律关系。事实不清、法律关系模糊是案件被发改的重要原因。要注重开庭时充分释明,多与当事人交流、多去现场勘查等方式,穷尽手段查清案件事实,防止因事实不清导致的发改风险。三是要精准把握法律精神,统一裁判思路和尺度。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的研究,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智囊团”作用,主动加强与上级法院条线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寻求上级法院指导,凝聚对法律问题的共识,确保“类案同判”。四是注重案件办理效果,实现案结事了司法裁判不能止步于“结案”,在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同时,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和社会风险。做好判后答疑、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基层组织做好矛盾化解,避免“案生案、案生访”,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徐晓雯

校对:魏雅琦

审核: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