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调整,李士军提出辞去杜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杜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士军的辞职请求,报杜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