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3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26 |
为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近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中两名被害人的家属进行了司法救助,并及时向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赵某某发放共计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彰显了司法温情。
今年五月份,杜集区石台镇窦庄村村民王某某、赵某某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到两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和确认原案给申请人家庭带来的损失情况及生活现实困难。在调查中了解到,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的妻子和赵某某的丈夫在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亡,法院已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但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一直不能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无固定收入,家中有三个孩子正在上学,生活困难。赵某某亦无固定收入,家中一个孩子正在上学,还有两位年迈的老人要照顾,生活陷入困境。经审查,救助申请人王某某、赵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某争取4.7万元、赵某某争取4.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两家缓解困难,让他们重新拾起对生活的信心。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救助雪中送炭的社会效果,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