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杜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淮北市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晓辉受贿一案在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该院起诉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予以全部采纳,一审判决刘晓辉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所得赃款依法没收。据了解,该起案件是淮北市监察委挂牌成立后调查的首起县级干部留置措施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