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武兴农辞职请求的决议
(2016年11月25日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武兴农提出辞去杜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武兴农的辞职请求。
杜集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