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31作者: 余迎力 信息来源: 朔里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5-04 |
今年来,朔里司法所在进行人民调解的时候,除了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原则外,采取“四坚持”化解矛盾。
一、坚持普法。朔里司法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契机,深入村、企业,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活动,对辖区群众、外来民工等人群传授生活的道理和法律的内涵,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生活涵养和法制素养,有效降低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
二、坚持换位思考。在调处因征地等引发的疑难纠纷时,群众往往情绪激动、行事偏激,造成调解工作难以进行。朔里司法所调解人员在调处此类矛盾纠纷时,总是怀揣一颗平常心,将心比心,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情系于民的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出的疑虑和担心现场答疑解惑,让他们充分享有知情权、发言权、选择权,在不伤害百姓情感、支持政府中心工作的同时,有效遏制社会矛盾纠纷的扩大化。
三、坚持依靠群众。在调处各类疑难纠纷案件时,朔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善于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协调群众力量,邀请当事人亲属、邻居、等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当事人情绪、着力解决纠纷症结,实现联动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问题,促进辖区治安和谐稳定。
四、坚持回访。每一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后,朔里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会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对调解工作仍存在疑问的,工作人员都会再次为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确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去,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赢得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