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1作者: 纵朋朋 信息来源: 矿山集民政办发布时间:2016-04-26 |
据杜集区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强化创新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看病就医等基本权益。矿山集街道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将该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
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低保对象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均为1万元。
城乡低收入家庭患者、因病致贫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6000元。
矿山集民政办加强对民生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按照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一是及时向各村居开展政策宣传,二是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日,向辖区内居民宣传大病救助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规范操作,对城乡医疗救助实行个人到所在村(社区)申请,村(社区)在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认真调查核实,认真落实社会公示制度,村(社区)按时把救助人资料报送至街道民政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制度。
据区民政局统计,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矿山集街道共救助患重病的困难群众370人次,救助金额接近35万元,逐步解决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