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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开展第二届“江淮优秀社工”系列评选活动
浏览次数:465作者: 胡少轩   信息来源: 杜集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04-07

根据安徽省社会工作(者)协会通知的精神,杜集区民政局积极展开“江淮优秀社工”的系列评选活动。

 

一、  评选项目

1. 江淮优秀社工

2. 江淮社工之星

 

二、  评选条件

江淮优秀社工:

1.认真贯彻党的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3年及以上;

3.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得到所在单位(机构)、同事的认可,专业服务能力令服务对象满意,成绩显著,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典范。

江淮社工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

2.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年及以上;

3.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所在单位(机构)、同事、服务对象的认可,具备成长为优秀社工的潜质。

 

三、相关要求

各镇办民政办要积极做好“江淮优秀社工”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将符合评选条件同志的材料汇总于4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加盖单位或机构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