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36 信息来源: 杜集区残联发布时间:2016-04-01 |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2016年杜集区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一,救助对象为:我区范围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救助原则:坚持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原则;坚持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坚持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原则。补贴标准:2016年,对城乡低保范围内、残疾等级为四级(含)以上残疾人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其中:一级、二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向各镇、办或委托村、居委会向所在镇、办提出申请)—→村(居)初核、公示—→镇(办)审核、公示—→区残联审批、公示—→财政打卡发放。申报材料:申请人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须是二代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申报截止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