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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开始申报
浏览次数:286   信息来源: 杜集区残联发布时间:2016-03-14

杜集区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开始申报。2016年,为全区4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贫困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打卡发放。

   补助对象:具有杜集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长年服药治疗的贫困残疾人。申报时提供的材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申报的程序是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办)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镇(办)残联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签署意见,连同证明材料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报区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残补”字样。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