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20 信息来源: 高岳街道 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3-11 |
民事纠纷大部分是一些小事,有时双方当事人只为了所谓“争一口气、争个脸面”。近日,高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彩礼纠纷。
家住杜集区高岳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张红经人介绍认识贾明,两人见面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在双方相处几天后,贾明认为张红不是他的菜,就渐渐地不再联系了。一个星期后的一天,贾明因意外受伤住了院,张红听说立即跑到医院看望贾明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贾明。一周后出院的那天,贾明感动的握住张红的手,我们结婚吧!在双方父母的认可下,于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六的上午,根据风俗,男方带着万里挑一(一万一千元)和一枚钻戒和张红举行了求婚仪式。
一天贾明的妈妈遇见张红带着孩子逛街孩子喊:“妈妈我想吃这个......”。常言道:“没有不透风的墙”,贾明的妈妈回家后找到张红家吵闹,张家说当初我们并没有隐瞒,你回去问一问你儿子是不是说不介意我们有孩子,自愿和我们家相处的,不信你去问问中间人(媒人)。
贾妈妈虽知道是儿子欺骗了她,但是仍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无论谁劝都不同意这门亲事。现在双方因挣面子无法相处下去,贾家打算要回彩礼,可张家不同意。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甚至都约好了人员准备动用武力。高岳街道调委会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此事,急忙赶到现场,劝阻双方动武,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耐心疏导双方家人的情绪,最终使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红退还彩礼款壹万壹仟元和一枚钻戒,其他烟酒以及父母(贾家)的见面钱不再退还。
二、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日后互不干涉。
三、今后双方的家人不得向对方采取任何不法侵害(包括辱骂、殴打、语言攻击等),否则一切后果由挑起是非者承担,因孙某(中间人)是双方的媒人,双方不得对孙某(中间人)有任何不法侵害(包括辱骂、殴打、语言攻击等)
四、本协议当场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违约金10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一起民事案件即将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在高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短短的两天之内化解了,成功地为高岳地区创造了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