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8作者: 许朝阳 信息来源: 段园镇农办室发布时间:2016-03-03 |
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三老”人员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三老”人员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近日,段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精干人员多种途径对政策范围内的无物证农业“三老”人员身份和工龄补助进行认定,确保工作零误差。
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自区农林水利局召开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三老”人员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工作会后,镇党委、政府组织认定工作小组成员仔细研读和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符合“三老”人员条件及工龄认定标准;利用咨询和入户等宣传方式,向申请人、证人准确宣传政策,强调申请人、证人、证人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应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扩大政策知晓面,堵死偏门。
积极走访,摸清底数。镇认定办通过多种渠道走访原来的老村干部、政府老领导以及部分“三老”人员,让他们仔细回忆当初的同事和同事工作的年限,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真情服务,解疑释惑。农村“三老”均是年龄较偏大人员,时间跨度长,短时间内难以寻齐证人和备齐资料,将人心比自心,镇党委、政府要求工作人员要真情服务,温暖服务。镇认定办每日明确1名工作人员值班,对上门咨询者做到一杯茶,一句问候,一声关心,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答,让他们疑惑而来,满意而归。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镇认定办在申请人按规范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证人资格、证明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由证人工作单位签署证明意见,并参考证言证词,依据政策作出认定结论,并认真填写申报卷宗,做到一人一档,规范操作。
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为积极稳妥推进,在认定工作中,镇认定办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镇党委、政府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举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认定过程和结果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不错不漏。对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循私舞弊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