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9作者: 高杰杰 信息来源: 石台镇石台村发布时间:2016-03-03 |
2016年3月2日下午,石台镇石台村学习镇下发文件《石台镇关于禁此村干部及其亲属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的规定》,并签下承诺书。参加人员有石台村第一书记陈鹏、书记葛晓翔、陈明昌组长、刘西龙主任以及石台村两委人员。
会上葛晓翔书记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镇下发的文件,并传达会议精神,强调了本村两委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承包本村的建设工程,并说明了事件的严重性。
刘西龙主任接着下发承诺书,要求在场的每一位人员都要签订承诺书,并做出承诺。
会上葛晓翔书记带领学习了安徽通报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通过学习淮北市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振江、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等人因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某某“小官巨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等典型案例,石台镇石台村葛书记要求石台村两委人员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