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5 信息来源: 区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02-29 |
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13〕22号)、《关于印发〈杜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杜办发〔2014〕25号)和《关于印发〈杜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杜组字〔2014〕9号)精神,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组织人员自2014年6月初对经村(社区)初审公示和镇(街道)复核公示的全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信息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第四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6日)。
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 0561-3090559
区民政局 0561-4017365
附件:杜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信息公示表(四)
中共杜集区委组织部 杜集区民政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