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7作者: 汪晓梅 信息来源: 石台镇安监站发布时间:2016-01-20 |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转变工作方法,改变管理模式,调整工作思路,势在必行。石台镇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安全生产“三零”管理为工作目标。一是隐患排查“零盲区”。各行业监管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落实排查责任,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隐患排查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安全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要求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立即停产整顿。三是责任落实“零缝隙”。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主要责任人。
安全生产“四项制度”促责任落实。一是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和救援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切实承担起辖区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切实负起责任,防止责任制流于形式。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实施“月积分季考核”制度,对年度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上报、完成整改的;分管工作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工作措施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问责。三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年发生安全事故一次,取消该村、单位年终考评资格,并通报批评,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月督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承诺告知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就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事项,向当地乡镇相关部门做出承诺,并在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以保障员工及周边公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安全生产工作“五个转变”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一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变。通过立法建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既符合客观要求,又能发挥企业、生产者主观能动,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使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自觉约束自己的安全行为。二是从排查企业隐患向严查企业违法违规的转变,抓违法违规源头就是把好安全生产这道关。要抓隐患源就要超前看问题,企业必须落实好“五落实五到位”,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改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三是从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就是建立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企业不容易心存侥幸心理,放松安全警惕,安全隐患就不会出现死灰复燃,破坏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四是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强化基础转变。要树立“发现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的慎微意识。对企业生产情况要及时准确掌握,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五是从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这是“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的具体体现,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当中,不仅要重视职工的生命安危,而且要重视他们的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