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1作者: 孟秀侠 信息来源: 矿山集国土所发布时间:2015-12-31 |
矿山集国土所根据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的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用地单位,对辖区用地实行动态监管。实地核查人员按照动态巡查的内容和上级部门所分配任务,适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记录巡查结果,并按时反馈给分局专岗工作人员实现对辖区内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从供应、开工到竣工的全程监管。 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