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8作者: 汪晓梅 信息来源: 石台镇安监站发布时间:2015-12-30 |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石台镇城建所、安监站查处了一非法经营液化气黑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周边居民安全。
据群众举报称,石台矿小学附近有一个体户私自非法经营液化气,给周边群众的生活、生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石台镇安监站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检查人员前往经营地点。经调查,该非法经营点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未办理任何经营证件和许可资质,且该非法经营点位于居民集居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安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56只50公斤装、11只15公斤装的液化气钢瓶予以封存,并进行了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