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67作者: 高天侠 信息来源: 高岳街道 司法所发布时间:2015-12-25 |
家住高岳社区的居民宗某某哭着来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暴力,要求与丈夫离婚。高岳司法所工作人员刚把宗女士安慰下来,紧接着又来了一个男人原来是宗女士的丈夫,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调解。
原来宗某某与丈夫孙某属二婚,孙某原有一子(小强),现在上小学二年级,因小强不写作业在看电视。宗某某认为小孩一定养成写完作业再看电视的习惯,可小强不听话,一直看个不休,被宗某某打骂一顿。丈夫孙某看到儿子哭得心疼地说:“不是你亲生的是吧,出手朝妻子脸部打了两巴掌。”宗某某感觉很委屈,自己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心想晚娘难当,于是闹着要离婚。
在调解室,丈夫孙某告诉调解工作人员,上午之所以会和妻子动手,当时心想妻子宗某某平日常说别人的孩子都是瞎疼,赶快要个自己的孩子,加上她经常对儿子进行打骂的缘故。
调解工作人员先对孙某打妻子一事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你打人是属于家庭暴力;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打伤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伤势达到轻伤的程度,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你是男子汉应该多让着点,常言道:“夫妻吵架床头吵完床尾和,没有过不去的坎。”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理解,为了这点事情争执不休很不值得,也没有必要较真。听了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孙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希望得到妻子的原谅。
工作人员又告诉宗某某,打骂孩子是不对的,孩子还小需要哄,要通过说服教育。在工作人员调解劝说之下,夫妻俩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愿意给对方一次悔改的机会,表示以后要好好照顾并教育孩子,共同构建和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