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69 信息来源: 石台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5-11-17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杜集区石台镇梧桐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国土资【2015】258号
3、招标人: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石台镇梧桐村
2、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为50万元
3、计划工期: 工期为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内容(详见控制价)。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 日至2015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 5时(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 内到淮北鲁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帝景翰园中央公馆11A)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235000 联系人: 张强 电 话:18156172261
|
代理机构:淮北鲁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帝景翰园中央公馆11楼A座 邮 编:235000 联系人:韩冰天 电 话:0561-3060182 18956110166 |
杜集区城乡建设局(盖章) 杜集区监察局(盖章)
2015年11月17日
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序 号 |
审核要素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提供方式 |
1 |
投标承诺函 |
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2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3 |
企业资质等级 |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5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6 |
履 约 历 史 |
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得作为中标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
8 |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 |
人员岗位资格证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
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10 |
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禁止投标 |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内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11 |
投标承诺书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最终结论 |
□符合 □不符合 |
|
注: 1、以上11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