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1作者: 何晓雨 信息来源: 矿山集社保所发布时间:2015-11-11 |
为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进一步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典型引领作用、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水平,矿山集社保所开展第二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认定工作。
一、推荐标准
(一)基本标准
1.连续三年获得社区市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称号;
2.各项相关指标达到或高于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39号)明确的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认定标准。
(二)业务标准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
3.“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4.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实现信息化管理;
5.街道(乡镇)下达的各项就业创业年度目标均能100%完成;
6.按照《安徽省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考核细则》,得分在80分以上;
7.基本实现就业服务标准化、就业援助精细化和长效化;
8.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三)工作标准
1.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度;
2.就业创业工作善于创新,典型性、示范性较强;
3.有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且持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
4.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已获得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不列入本次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基层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荐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工作程序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质量,真正评定出就业创业工作基础扎实、善于创新、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社区。